我院被评为“浙江省非物产文化遗产(西溪文化)传承教学基地”

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3-03-29浏览次数:412

日前,由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评审揭晓(浙文非遗〔201283号),我院被评为“浙江省非物产文化遗产(西溪文化)传承教学基地”。

据了解,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考察评估组进行现场考察评估,经过严格筛选,共有69所学校评为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其中高校14所,我院名列榜单。

我院非遗教学工作是在高职教育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契合的大背景下,利用学院主体校区地处西湖、西溪之间,三号校区在北高峰下、法华寺边的地缘优势,以及香港理工大学智力支持的独特优势而开展的。

在五年非遗传承教学工作中,学院逐步建立了“文化与历史带动,学院与政府联动,项目与任务驱动”的工作机制;突出“2+2”教学资源整合优势,即在自然资源方面,将湿地公园与历史街区整合,在人文资源方面,将西溪文化与留下文化整合;并将在此基础上,尝试探索非遗传承、教学、研究的一体两翼为主要思路的西溪书院模式,即以西溪书院建设为主体,它的左翼是非遗教学和文化传承,主要任务是非遗校本教材出版,和以非遗为特色内容的通识与专业教育教学;它的右翼是立足本土,拓展国际视野,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入挖掘西溪近千年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及这样的文化如何孕育产生了浙商文化。更为重要的是,借助“十万美国学子来华”的平台,向国际传播西溪、杭州的历史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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