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7届1058名高职毕业生临近面临就业,对于即将面对的一些就业相关政策及文书,许多毕业生还是一脸迷茫。以下,我们将针对之作一个详尽的解释,认真阅读必将使您胸中有成竹!
一、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学校就是凭《就业协议书》来派遣的。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2007年我校原则上将派遣日期定为6月20日。也就是凡在2007年6月20日前上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学校将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进行派遣,如果超过这一时限,学校会把学生的关系和档案一并派回原籍。
毕业生想留在杭州或其它非生源地地区发展,签订就业协议是必备条件,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建议毕业生尽早与杭州(或其它非生源地城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先把人事关系落实后,再考虑其他选择。不想回原籍的学生必须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户条件。有那么一部分学生,虽已在某地找好工作,但不符合落户条件,结果户口落不下来,变成口袋户口。如果你不符合进这个城市的落户条件,又想进这个城市工作,可以先将关系返回原籍,在原籍落户,在原籍人才中心存放人事档案,然后出来工作,等条件成熟以后再办理人才引进,这样,你就不会遇到一些不必要遇到的麻烦,如出国政审,考公务员、考事业单位证明,结婚证明等没地方去办理。
我院2007届应届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的三个关键时间点分别为:
2007年6月20日 在非生源地就业的同学须签定好《就业协议书》,在此时间点前完成协议书签定对同学而言最为有利。
2007年8月31日 初次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在此时间点前完成协议书签定仍可享受我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落户的优惠待遇及学院部分优惠政策,但在非生源地就业的同学须办理改派手续。
2007年12月31日 应届毕业生最终就业统计截止日,在此时间点前完成协议书签定仍可享受我省应届毕业生就业及落户的优惠措施,在非生源地就业的同学仍可办理改派手续。但在此之后则将按历届生的相关待遇办理,不再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及落户的优惠。
温情提示: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人一号,毕业生若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原则上不再补发。所以请您务必保管好“我”啊!^_^"
二、报到证
报到证有什么用:
①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②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③干部身份证明;④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温情提示:现在看来,前三点都不重要,第④才重要,所以报到证不要丢失哟!
三、户口迁移证
来到学校读书,许多同学的户口从原籍迁到学校,但户口在学校是临时性的,毕业后都应该迁出。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不管到哪里,你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落下来,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口袋里。
四、档案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①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②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③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五、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现在使用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里面的必备条款有: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补充条件款中常有这方面的约定,对这些,你心中要有数。有些单位,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等)为了保证毕业生在该单位长期工作,约定了很多提前解约的赔偿条款,你务必认真对待。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的年工资。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一般签短期合同(一年)为好,待转正定级后再签中期或长期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和你之间都已经相互了解。但是现在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很大,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不能以试用为由拒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的专门条款。②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1996)181号]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解除与劳动者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获得赔偿方面应一视同仁。
温情提示:《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毕业前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书》主要用于落实毕业生的档案、户口。而毕业生上岗后应与用人单位订立更为详尽的《劳动合同》(应含《就业协议》所列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只有签订了经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哟!^_^
六、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生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的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障和生育保险等项目。具有强制性。如果你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很多单位没有为员工办基本养老保险,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有些单位薪酬高,让你以个人名义参保,应该主动参加。特别是希望留在杭州工作的同学,2007年,杭州市明确规定,按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将作为落户杭州的先决条件。
温情提示:除了以上列举的六个方面,您可能还会遇到其它问题,所以我们建议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外,应届毕业生最好是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委托办理人事代理。事实上直到现在,还经常有一些毕业生在非公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以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各类证明如考研证明、出国政审等没地方开具。这部分毕业生毕业时大都认为,只要有工作,管它什么工龄、身份、档案、保险;有的毕业生认为现在反正不包分配,也不到毕业生分配部门报到,有没有人事关系也无所谓,到有一天需要某方面材料时,手忙脚乱,而且会造成许多损失。^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