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院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现就我院加强学院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1、明确卫生防病与食品安全工作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
2、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疾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增强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意识。
3、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1、成立由院长负总责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和学院卫生防病与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借鉴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建立学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学院卫生防病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3、组织机构:
由相关人员组成。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发现传染病或暴发流行的传染病采取必要的措施,针对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重点抓好传染病预防和报告工作。
1、疫情报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规定,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校医为学院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2)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校医,校医应及时查看,发现可疑病例应及时报告学院领导、通知家长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3)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反馈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2、疫情控制
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协助开展个案和爆发疫情的流行病的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相关医院检查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分析病人的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因素。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血液和水、食物等标本。
(2)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医疗,对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及被污染的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开展对传染病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对学院食堂的管理,做好食具消毒和饮水消毒。
(4)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或疫苗应急接种。
(5)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政府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3、预防措施
(1)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学院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考核。(2)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管理,实行各班卫生工作责任制,形成全体教师齐抓共管的格局。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学院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健康教育,培养卫生习惯,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院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师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由卫生室牵头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讲座和定期出卫生墙报。
(4)对教室、宿舍、办公室、图书馆、各种功能教室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定期消毒,并经常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5)坚持对学生实行晨晚查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6)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做到不吃不洁食品、不在校外地摊上买食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7)加强对学院食堂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堂有关制度,防止病从口入。
(8)认真学院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接种。
(9)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结合季节性、流行性等时机,在师生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
按照《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及技术规范》对学生常见病进行预防、矫治,有序地进行防治工作,使学生常见病得到有效控制。
1、建立和健全学院卫生档案、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健康体检,掌握学生的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并进行健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卫生保健措施。
2、定期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工作,重点要做好学生的视力不良、龋齿、沙眼、贫血、营养不良、肠道寄生虫等常见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
3、做好学院常见病防治资料的整理分析工作,统计监测覆盖率、患病率、防治人数、防治效果评价等指标。
4、督促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
1、食品卫生
(1)学生集体用餐、各种饮食品加工、供应和销售部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
(2)加强学生的饮食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3)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严格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2、学院饮用水卫生管理
提供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的足够量的饮用开水,专人负责。
3、学习和教学环境的卫生管理
(1)学生的学习负荷执行《学院卫生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每日学习不超过八小时。
(2)教室人均面积应执行国家标准规定。
(3)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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