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为培养学生党员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学生的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适用对象
大学生预备党员。在一年的预备期内,学生预备党员要求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社会义工服务。大学生预备党员40小时社会义工服务是指预备党员利用课余时间,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行为。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突出服务师生、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主题,引导和动员广大党员“亮身份、尽义务、作奉献、树形象”,展示党员先进性,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员自觉与组织引导相结合。开展学生预备党员义工服务活动,既要激发广大党员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自觉意识,引导他们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发挥作用,又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组织下,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义工服务活动,为同学办实事、解难题,为社会公益事业献爱心、作贡献。
2、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密切关注师生员工所想所盼,针对学院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力所能及的义工服务活动,扩大影响,推动工作。同时,根据服务项目的特点,把集中活动与党员分散开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义工服务活动延伸到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以及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使义工服务活动成为我院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
3、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使义工服务精神深入到每个党员的心中。鼓励大学生党员充分发挥自身特长,积极主动地参加义工服务活动。同时,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抓出成效。对活动内容、服务项目进行调查、分类,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服务项目的要求与党员本人的能力、水平,确定服务的形式与内容。
4、坚持党员义工服务活动与大学生的专业相结合。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专业优势,利用所学之长为社会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
三、主要方式和内容
大学生党员要根据专业学习和自身特点,选择适当方式,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社会义工服务活动。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大学生党员要带头参加科普宣传、科技推广、文艺演出、维护稳定、协助管理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学生预备党员可与所在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联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适合的社区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义务服务社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参加各种济贫帮困活动。大学生党员要带头向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的群众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群体献爱心、送温暖,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如参加募捐活动、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做辅导等。
4、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利用暑期时间,在学院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集中开展义工志愿服务。
5、参加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义务工作。如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服务,参加校园绿化、清洁卫生、抗灾救灾等义务劳动。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预备党员义工服务活动作为树立党员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活动的整体要求,从学院和本党总支、支部的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实施措施,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检查督促活动的开展,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促进活动顺利健康地进行,保证活动的社会效益。
2、组建大学生党员义工服务队伍。各系党总支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相对固定的义工队伍,以便集中开展活动。党员义工服务实行登记注册管理,义工服务活动采取党组织分配或学院相关部门要求与预备党员自主申请相结合。
3、实行活动登记制度。学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建立党员义工服务活动登记制度,将党员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情况登记在册。由大学生预备党员本人负责记载每次志愿服务的日期、时间、内容,由支部负责人签字和服务对象证明后生效。党支部要定期对党员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者采取适当形式的表扬或表彰。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员义工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系党总支,一般每季度上报一次。
4、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党组织要加大对党员义工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员义工服务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开展义工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形成本地的社会声势和特色,推动义工服务活动规范化、品牌化。
五、其他
1、本办法学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0年4月6日起开始试行。
中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