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发布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

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4浏览次数:1161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结合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形成自评报告。

现将《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予以公布。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自评报告.rar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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