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ZWX-2021025 |
招标内容 | 校园内商业服务用房租赁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报价方式 | 实行“年租赁承包费报价”及“合同租赁期承包费总报价”(本次项目按照单间报价,如有单间合并需求可特别说明) |
场址 | 西溪路896号一号校区学生公寓5幢底层 |
房屋面积 | 现理发店向东3间南北通间,约60㎡/间 |
最低限价 |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业态要求 | ★允许水果店、眼镜店、干洗店、书店文具或体育用品等知名品牌项目。不允许经营超市香烟烈酒、煎炸食品、快递及餐饮等项目。不得使用明火以及产生异味的经营项目,营业时间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 |
总租赁承包期 | 总租赁承包期: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投标保证金 | 标书费:人民币300元/份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 工行杭州古荡支行 银行账号: 1202 0059 0990 0018 428 |
未中标人:自中标公告发出7个日历日后,联系后勤产业处采购办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 |
中标人:中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可转履约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前一次性交纳伍万元给院方,作为合作期间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毕后,院方无息退还。 |
装修质保金 | 中标人在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前一次性向院方交纳装修保证金叁万元,工程质量及安全验收合格后,院方无息退还。 |
询疑方式及时间 | 如有疑问,请于 2021年8月10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采购办(传真:0571-85047050),或将电子稿发至邮箱wxxyzb@wxpoly.com,院方统一答复 |
现场踏勘 | 联系电话:85047050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 13:30 投标地点:花蒋路3号行政楼6104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3日 13:30 开标地点:花蒋路3号行政楼小报告厅旁会议室(靠近6号楼)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伍份副本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特别说明 | (1)中标租赁方必须严格按照院方要求的经营范围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中标租赁方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卫生、环保、消防等相关经营证照;经营场所所需的相关证照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租赁方的工作人员由租赁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租赁承包方自行承担;租赁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转包给第三方;租赁方需按院方要求统一标准配置灭火器,每年统一进行加压换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2)租赁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3)允许水果店、眼镜店、干洗店、书店文具或体育用品等知名品牌项目。不允许经营超市香烟烈酒、煎炸食品、快递及餐饮等项目。不得使用明火以及产生异味的经营项目,营业时间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 (4)各营业推广项目实施,必须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租赁方经营产品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特殊产品经过有关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保证质量、杜绝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或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或师生投诉,引起一定后果,则按情节严重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院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任何补偿和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院方提供房屋、水电接口,其他设备由租赁方承担,水电费用等按照学院统一标准收取; (8)此次招标的商业场所的内装修、柜台等,由中标租赁方自行组织设计及施工,费用自理。此次出租的房屋的装修和设备布置等由乙方自行设计及装修,费用自理。设备投入及装修改造的总体费用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的标准。设备投入及装修改造的总体费用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的标准。装修必须达到环保与防火要求,不得使用非合格材料、非环保安全材料,如若达不到环保与防火要求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甲方不予验收通过而造成租赁方无法按期正常经营的,租赁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退还装修工程质保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中标租赁方若在合同期满或某种原因不再继续承包时,房屋内的吊顶、地砖、门窗等固定设施不能自行拆除,归院方所有。房屋水电及结构性维修由院方负责,中标人积极协助;内部设备等维修维护由中标租赁方承担; (9)对中标方案中承诺的前期装修改造标准及设备投入,中标租赁方在中标后施工过程中须一一兑现,此项作为院方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之一。最终设备投入及装修标准和工程量以第三方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为准,若审计金额低于投标承诺金额的70%视为中标租赁方违约,因此院方不予验收通过而造成租赁方无法按期正常经营的,租赁方自行负责,院方不予退还装修工程质保金且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招牌制作设计图纸必须经学院审批,制作及成本由经营单位负责。 (11)第一年租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 (12)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只选取一家,各项目中标价高者有优先挑选理发店东三间场地的权利,再价格次之者挑选。 |
注意事项 |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其中有的条款以带“★”、加粗、加下划线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是重要条款,将在评标过程中量化。对带“★”的条款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