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从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视角,针对我院的实际办学情况做出自我评估。
根据《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从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视角,针对我院的实际办学情况做出自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