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作者:实验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16-03-14浏览次数:1409

一、总

1校内实训是利用学校内实训基地和实训场所,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和专业技能训练。校内实训教学是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实现校内实训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校内实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校内实训教学实行统一领导、院系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校内实训教学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教务处负责校内实训教学质量的检查、考核;各学系具体负责本系校内实训教学的组织、实施及管理。

3校内实训教学人员在校内实训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实训指导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实训教学工作,精心设计实训教学过程,启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加强对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二、校内实训教学计划管理

4实训教学大纲是校内实训教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每门独立开设的实训课都必须制定实训教学大纲。未独立开设的实训课,其实训教学大纲包括在理论课之中。实训教学大纲要对该课程(项目)名称、课程编号、实训类别、实训目的、实训内容、学时分配、实训教材和参考书、作业要求、考核办法、适用专业等做出明确规定。实训教学大纲须经专业教学团队讨论,学系专业评审委员会审议后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议后报教务委员会批准。经批准的实训教学大纲必需严格执行,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5每学期结束前,各系根据实训教学大纲和校内实训设备、场地等条件,拟定下学期将开设的实训课程和校内实训项目,并制定相应的课程实训教学计划、编写实训讲义。

6需要在实验实训中心所辖的公共实训平台上开展的实训项目,其实训教学计划及设备场所要求、耗材计划由各系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批,实验实训中心汇总整理并下达到各实训室。各实训室根据实训教学计划,在与实训指导教师协调后制定本实训室的学期实训课表,编制实训设备要求和耗材申购计划,经实训中心审核后实施。

7在系所辖实训场所开展的实训项目,其实训教学计划(含耗材计划)及实训课表由所在系审批。

8各系将其批准的实训教学计划(含耗材计划)整理汇总,连同实训课表一并报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务处核准、备案。

9一般课程内的实训教学单元时间为2学时,独立开设和综合性实训项目一天为6学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0实训课表一经下达,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教务处、各学系将按课表进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质量。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调课,须由指导人员提出申请,经实验实训中心会同教务处同意后办理调课手续,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11专业团队应根据实训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师制订校内实训计划(见附件1),经系审查后,于开学前一周报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各一份。

12所有的校内实训项目必须具备实训指导书或实训教材。实训指导书应根据实训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实训指导书要对每项实训的名称、原理、内容、学时、实训设备、实训耗材、实训方法、操作规程、实训结果、数据处理、注意事项等做出明确规定。

三、校内实训教学过程管理

13校内实训教学要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学时和变更实训项目。

14实训教学人员要按照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出实训授课计划和教案。每次实训课之前,实训指导教师和辅助人员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备齐实训用材料和工具,对实训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实训装置等做到心中有数。

15教师应提前将实训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学生在做实训前,实训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

16学生第一次上实训课,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宣讲学生实训守则及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学生实训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对不按规定操作、损坏仪器设备、丢失工具者,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对严重违反实训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实训指导教师有权责令其停止实训;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17实训教学人员在实训前应对实训的有关理论、方法做系统讲解。实训中,实训指导教师或实训辅助人员要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

18实训指导教师要按时批改学生实训报告,并做好平时成绩的登记工作,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学生重做实训或重写实训报告。

四、校内实训教学质量管理

19教务处负责校内实训教学质量管理的具体实施,组织学系、实验实训中心和督导开展校内实训教学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通过建立校内实训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学过程、内容、方法和手段进行科学的评价,促进校内实训教学质量的提高。

20每学期由教务处对实训指导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形成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成绩。评价由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评价和学生评教两部分组成。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评价分值占50%,学生评教分值占50%(见附件2、附件3)

五、校内实训成绩考核管理

21实训指导教师要及时完成学生实训成绩的评定,并按规定上报、存档。

22考核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主要以学生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训报告完成情况予以评定。实训课程考核应以实际操作为主。

23课程内实训的考核,实训指导教师根据课程的要求,自行决定考核方式。实训项目未作或缺做达到三分之一或实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理论考试。包含在课程中的实训,实训成绩应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

24独立开设实训课和综合性实训课的考核,须按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考核,成绩单独记载,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

六、实训师资管理

25实训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助理实验师以上职称,具有本专业或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一定实践经验。

26实训指导教师和辅助人员应根据情况不定期跟随理论课教师听课,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努力掌握技能及仪器维修保养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实训开设水平。

27学院鼓励实训指导教师和辅助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到企业顶岗实践、参加校内外培训和进修。实训指导教师和辅助人员的进修应以在职进修为主。实训指导教师和辅助人员到企业顶岗实践或进修,期间有关工作量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实训教学研究

28各教学部门要加大实训教学的研究力度,建立和完善各专业实训教学体系,不断改革实训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

八、实训教学档案管理

29教学文件是教学管理的依据或记录,各教学部门必须妥善管理。

30各学系、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实训教学相关资料,做好资料、成绩和教学成果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31各系负责归档的资料包括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计划、实训指导书、实训授课计划、实训课表、实训教案、实训日志、实训报告、学生实训成绩考核表、学生实训成绩登记表等。

九、附则

3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计划.doc

附件二:实训教学听课评价表.doc

附件三: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质量评价表.doc

附件四: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教学管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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